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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第59期:“恶法”多是因拒者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30  浏览次数:135
核心提示:    两年前,有个河南农民因为开假军牌车逃避过路费2362次,总额368.2万,因而被法院判罚无期徒刑。新闻爆出时公众对过路费的总价发出过慨叹,不过

  

 

  两年前,有个河南农民因为开假军牌车逃避过路费2362次,总额368.2万,因而被法院判罚无期徒刑。新闻爆出时公众对过路费的总价发出过慨叹,不过,记录和下限一样,永远是用来突破的。

  12月9日,当《华商报》记者跟随一辆大型运输车从铜川出发走包茂高速到达陕蒙界收费站时,发现全程竟需要缴纳122690元的过路费,你没数错,是一次收费12万。收费12万的运输车长20米,有近100个轮胎,重243.7吨,相当于10辆满载的拉土车,对于开着庞然大物上路的司机而言,12万罚款算正常交费,所以出发前就会随身带上相应的现金。收费人员表示此车超重极多,而超重汽车行驶过慢,对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危害大,所以要多多罚款。

  

 

  请回忆下1年前的哈尔滨桥梁坍塌事故,有专家认为,是3辆总估重在360-450吨之间的挂车同时在桥外侧行驶把桥压塌,科班网友也认同上述结果,我们做个假设没有豆腐渣工程前提下的简单逻辑:既然300吨级别的挂车能把桥压塌,收费站也认定243吨的运输车能够危害高速公路,那么为什么要将其放行呢?答案显然是12万罚款。司机们钱照交,可一旦把路桥压塌,却照样有罪,这算是钓鱼执法吗?

  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我们都会老生常谈地引到高物流成本的讨论上,因为物流成本最终都会折算到消费者的头上。若你觉得12万过路费是孤例,那就算下不超载的货车走同样路线的高速收费吧。按标准55吨是超载收费线,那么一辆50吨的货车走同样路线收费为:50(吨)×550(公里)×0.08(元)=2200元,这依旧不是一笔小数目。《中国经营报》曾算过一笔账:如果每斤苹果进价为1元,那么物流成本至少是1.2元,联想下近年来陕西动辄苹果、西瓜滞销、蔬菜价格上涨,知道原因了吧?

  

 

  1945年,纽伦堡审判曾输出了“恶法非法,公民有义务不服从恶法”的价值观,这种观点落地后需直面的便是要相应承担代价。黑人没有政治权利曾是法律,如果没有马丁路德金的拒绝服从,奥巴马今天也许连白宫的大门都进不去;收容遣送也曾是法律,如果没有孙志刚事件后良知学者的联合上书,今天也许会付出更多的生命代价。历史已经一次次证明,连法律都有可能不合理甚至脑残至极,更何况某些规则?

  

 

  就在天价过路费事件发生的同时,西安一位因停车场违规收取执法停车费的车主,历经78天最终维权成功,他在维权时曾呼吁其他缴费车主一起维权,并高喊“不如我们今天就砸碎这个规矩,以后永远不要交钱”,但没有人站出来,而是继续排队缴纳这笔不合理的收费。引用一位网友的话来说:“有时候,恶法太多,就是因为拒绝执行并且承担惩罚的人太少。”

  至于超重车对高速路的危害,这是一个科学范畴的问题,也是个管理范畴的问题,但惟独不是收费站高额收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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